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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过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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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元/次.总吨位或0.4元/次.立方米,超载、超长、超宽的加收50%-100%。自2017年1月1日起,全省交通船闸船舶过闸费在现有征收标准基础上给予20%优惠(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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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价服〔2005〕188号、苏财综〔2005〕44号、苏交航〔2005〕10号,苏价服函〔2015〕24号,苏价服函〔2015〕54号,苏价服函〔2015〕56号,苏价服函〔2015〕85号,苏价服函〔2015〕86号,苏价服函〔2015〕87号,苏价服函〔2016〕55号、67号、68号,苏交财〔2016〕101号,苏价服〔2017〕205号、228号,苏价服〔2018〕90号、159号、164号、165号,苏交财〔2018〕158号,苏发改服价发〔2018〕1346号,苏发改服价发〔2019〕90号、364号,苏发改收费发〔2019〕706号、1116号,1994年省政府令第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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