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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单位
  南京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企业 单位性质:企业
咨询电话:58932140 报告编号:I00014016T 报告日期:2017-01-01
 
收费项目 收费公示
序号 项目编码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文件依据 备注
144
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公路)
联网高速公路:一类客车基本费率0.45元、0.50元、0.55元/车公里;跨江大桥:一类客车最低20元/车次;高速公路开放式收费站:一类客车最低10元/车次;普通公路收费站:一类客车最低10元/车次;其他各类客车收费标准详见文件。货车按苏交财〔2020〕4号、苏交财〔2020〕8号执行。
苏财综〔91〕135号,苏交公〔1991〕85号,交公路发〔1994〕686号,苏交财〔2006〕70号,财预〔2009〕79号,苏交财〔2010〕32号,苏交财〔2010〕73号,苏交财〔2017〕131号,苏财综〔2018〕90号,苏交财〔2018〕159号,苏交财〔2019〕123号,苏交财〔2019〕124号,苏交财〔2020〕4号,苏交财〔2020〕8号,《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国家公布项目。财预〔2009〕79号明确自2010年1月1日起暂作为政府性基金管理。
(一)
144001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客车按车型计费,基本费率0.45元/公里、0.50元/公里、0.55元/公里;货车实行计重收费,基本费率0.09元/吨公里。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苏价服〔2004〕364号,苏价服〔2009〕128号,苏价服〔2009〕4号,苏价服〔2012〕218号
;暂停起始日期:2018年02月28日;暂停原因:根据行政性省目录调整;
(二)
144002
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
客车按车型计次收费,10-40元/车次;货车实行计重收费,基本费率1.5元/吨。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苏价服〔2004〕364号
;暂停起始日期:2018年02月28日;暂停原因:根据行政性省目录调整;
344
车辆通行费
(一)
344002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暂停起始日期:2018年02月28日;暂停原因:根据经营性省目录调整;
(一)
344003
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客车:按车型收费, Ⅰ型客车(七座及以下)有0.45、0.5、0.55元/车●公里三种基本费率, 其他客车车型按统一标准折算。货车按苏交财〔2020〕4号、苏交财〔2020〕8号执行。 部分路段实行计次收费。
苏交 财〔2004〕 56号,苏财综〔2004〕 159号,苏价服〔2004〕364号,苏价服〔2010〕359号,苏发改收费发〔2019〕 883 号,苏交财〔2020〕4号,苏交财〔20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