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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单位
  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
 
单位地址:事业单位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咨询电话:051783561038 报告编号:I00015007X 报告日期:2017-01-01
 
收费项目 收费公示
序号 项目编码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文件依据 备注
175
水资源费(含超计划取水加价收费)
地表水0.2-0.4元/立方米,地下水0.4-10元/立方米,具体收费标准见文。农业灌溉用水暂缓征收。乡及乡以下公共供水水厂供农民生活用水部分,定额内(70升/人日)用水暂免征收,超定额用水部分按标准征收。省级以上节水型载体计划内用水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计划外用水按规定征收;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用水,按省政府相关规定执行;以上两项优惠政策不能同时享受,只能选择享受其中一项。(中央10%,地方90%(其中省集中30%))
价费字〔1992〕181号,苏政发〔1999〕106号,苏财预〔2002〕94号,计价格〔2002〕515号,苏财综〔2009〕67号、苏价工〔2009〕346号、苏水资〔2009〕66号,苏价费〔2009〕278号、苏财综〔2009〕45号,苏水资〔2010〕45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苏价工〔2015〕43号,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水法,建设部88年1号令《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国家公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