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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单位
  硅湖职业技术学院
 
单位地址:民办非企业 单位性质:民办非企业
咨询电话:051257788166 报告编号:I00002592J 报告日期:2017-01-01
 
收费项目 收费公示
序号 项目编码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文件依据 备注
332
民办教育收费
(一)
332001
民办教育收费
1
332001003
民办高等学校
(1)
332001003001
民办高等学校学费
以下为基准学费标准。在此基础上,允许优质建设学校或专业学费标准上浮。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的民办高校,学费标准可以上浮不超过10%;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高校,学费标准可以上浮不超过20%。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省高水平专业群的,相应专业学费标准可以上浮不超过10%。学校、学科优质建设两方面上浮政策可以同时实行,但同一专业不得重复实行专业学费标准上浮政策。可以根据办学条件、培养成本及生源情况等,在基准学费标准和上浮幅度内,确定具体学费标准,下浮不限。
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在基准学费标准基础上,允许优质建设学校或专业学费标准上浮。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的民办高校,学费标准可以上浮不超过10%;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高校,学费标准可以上浮不超过20%。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省高水平专业群的,相应专业学费标准可以上浮不超过10%。学校、学科优质建设两方面上浮政策可以同时实行,但同一专业不得重复实行专业学费标准上浮政策。可以根据办学条件、培养成本及生源情况等,在基准学费标准和上浮幅度内,确定具体学费标准,下浮不限。
(2)
332001003002
民办高等学校住宿费
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
根据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关于放开部分 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费〔2018〕70号)要求,三江学院、无锡太湖学院、南通理工学院学费、住宿费自主研究合理确定。
806
教育代收费
(一)
806003
高校代收费
高校代收费标准,凡省有规定的,按省规定执行;省未规定的,由高校按照代办物品的实际发生的合理成本收取,不得在代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
苏价费〔2007〕270号
1
806003001
教材费
按实际成本收取
2
806003002
健康体检
(1)
806003002001
新生体检费
苏教体艺〔2018〕8号
806003002001001
必须检查项目
体检费10元/次、血细胞分析15元/次、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5元/次、尿素测定4元/次、肌酐测定4元/次、血清尿酸测定3元/次、静脉采血5元/次、数字化摄影(DR) 40元/曝光次数
806003002001002
必要时检查项目
由体检机构根据体检情况向学生提出建议并反馈学校,学生自愿到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806003002001003
选择性检查项目
由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培养需要和有关规定确定并组织实施。
(2)
806003002002
其他年度体检
其他年度体检学生自愿参加。具体办法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自行制定。
苏教体艺〔2018〕8号
3
806003003
军训服装费
4
806003005
公寓用品代收费